网站首页 > 厦门资讯> 文章内容

厦门积分入学13日起网名 积分较低尽早回籍就读

※发布时间:2018-4-26 5:08:3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厦门市教育局副局长陈珍及各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昨日做客厦门市人民在线,解读“积分入学政策”。

  《厦门市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是根据当前积分入学工作形势和有关制定的。

  近年来,大量进城务工人员涌入厦门,成为厦门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市委、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流入地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工作要求,采取加大学校建设力度、挖潜扩容增加学位、招聘大量教师、实行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符合条件学生免费义务教育等措施,认真做好随迁子女在厦就学的服务和保障工作。据统计,2017年秋季我市22264名随迁子女通过积分入学方式就读小学一年级,其中公办小学占比68.2%。

  《指导意见》在保持积分体系稳定的基础上,主要从基本原则、申请条件、积分结构、工作机制等四个方面对积分入学办法进行完善。主要变化有五点:

  三是公开公平。积分入学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积分高低、遵循志愿、实施电脑派位。

  第二是调整申请条件。根据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确定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入学的申请条件,即父(母)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可在实际居住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

  三是增加社保居住年限积分。社保积分由原来6年24分调整为12年48分,居住积分由原来的6年12分调整为12年24分。

  一是完善积位办法。要求各区教育局制定积分入学派位方案,以公布可提供的学位数,按照积分高低、遵循志愿原则,实施电脑派位,派完学位为止。派位方案应向社会公布,派位过程、派位结果要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建立学位预警机制。要求学位供需较为紧张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积分入学报名工作启动前30日向社会发布学位预警信息。要求各区教育局在积分入学工作启动后,动态公布本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人数,在本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招生结束后,及时发布可提供学位数、申请人积分位序等信息。

  三是建立积分入学信用制度。将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纳入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内容。建立积分公示制度,由各区教育局对申请人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未实际务工以挂靠单位缴交社保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在厦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并列为失信人员名单。

  4月13日至27日,网名:在“i厦门惠民平台”(http://的“积分入学”栏目或通过“i厦门”微信号进行网名,逾期未进行网名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市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7月13日,公布各区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招收随迁子女的学校和学位数,公布积分排名,公布志愿填报的须知;

  7月24日前,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适龄子女进行电脑派位;

  2018年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不需要提交纸质证明材料,只需在时间内进行网名,填写个人信息。申请人必须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在我市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同时将相关人员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一是关注政策。各区已于3月发布本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实施细则,请广大家长及时关注,并及时办理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

  二是选择。要根据自身的居住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长短、积分高低,及全市各区学位宽紧情况,地选择学位相对宽裕的区居住、申请积分入学。同时,要做好准备,由于学位不足,积分较低的应及时回到户籍所在地报名上学。

  

关键词:厦门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