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湖里区音乐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里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厦湖委办〔2014〕12号)精神,现将2015年厦门市湖里区公开招聘高层次音乐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需求学科、招聘人数详见《2015年湖里区公开招聘高层次音乐教师需求》(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3.本市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4.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情况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人员;
6.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省级学科带头人称号。
(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年龄45周岁以下。
(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近5年内在CN刊物上发表过2篇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6日-2015年10月22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网上报名(发送附件2报名表、附件3简明情况登记表至)。咨询电话:。
3.资格审核: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程,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办理聘用手续时,市人社局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市人社局再复核为准。报考人员须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招聘。
资格审核时应由本人现场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2)身份证;
(3)户口簿;
(4)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皆需提供,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取得的学历、学位须进行学历认证、学位认证);
(5)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8)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9)近5年年度考核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