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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买房】二手房交易注意一下几点预防“陷阱

※发布时间:2017-6-28 17:50:5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二手房在如今的交易市场中越来越兴旺,消费者在二手房购买中也有遭受各种风险的可能性。不论是自己寻找的房源还是通过中介机构寻找房源。不同的购房情形可能带来不同的风险结果。本文主要总结几种常见的二手房交易中你需要知道的几点风险防范知识。

  在这类纠纷中,要看产权人与买卖合同的签订人是否有的委托手续。如果实际的产权人无法与买房人签约,应该到公证处办理授权委托公证,授权代签人代理其合同,进行一切的买卖房屋事项。否则,买卖合同所面临的风险则是被判定为无效合同。

  如果购房人因政策缘故无法按照原合同约定申办房屋贷款的,买卖双方应该尽早协商。如果买房者想继续购房,可以与人协商解除原合同,订立新的合同并做出相应的改动。如果购房人不想继续购房,可以与卖房人协商解除合同,退还购房已支付的金额。因政策变动而导致不能交易一般来说不属于违约范畴。

  在房价上涨幅度较大的时期,许多卖家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由于房屋本身升值,故而后悔不想再进行交易。在了这种情况后,如果如果买房者想继续购房,可以向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强制履行合同,同时向法院申请保全,防止卖家将房子再卖给别人。如果购房人不想继续购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经济损失。

  由于契税的收取需要看买卖房屋的交易额,部分购房人会与卖家签订单价较低的购房合同用来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降低税额,但是若是交易款项不是全额付清。当买方想要少交房款时,可能会主张根据缴纳契税所依据的买卖合同约定的房款进行支付,引发双方交易纠纷。由于合同风险较大,因此不大家用此方法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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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厦门二手房